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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校督导人选的通知

       为储备和充实我校教学督导力量,望广大教职工向发展规划处大力推荐校教学督导人选。教学督导岗位条件:专业不限,高级职称,具有十年及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经验,年龄63周岁以下。
    1、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管理,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理论素养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工作作风严谨认真,坚持原则。
    2、实行弹性工作制。
    联系人:梁田(83771307)